石家庄市出台政策支持民族教育发展 提升办学水平

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升民族教育办学水平、加大民族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有效措施。…

    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升民族教育办学水平、加大民族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有效措施。

    《意见》明确,到2020年,石家庄市民族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78%以上。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严格落实就读中职学校国家资助政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断增加,高考录取率不断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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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师生学习中(资料图)

    《意见》要求,大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民族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善教学和生活设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努力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选修课程。扩大全市职业院校面向民族地区招生规模,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及高等学校少数民族毕业学生均能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民族教育投入,推进民族乡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证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免费培训。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我市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主动对接京津教育部门,构建京津冀三地民族教育研究平台,定期组织开展民族教育理论、政策的探讨与交流,全面提升民族教育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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